众所周知,新媒体版权保护在全世界都是非常有挑战性的难题。今年3月,国际奥委会在把北京奥运新媒体转播权授予央视网时,流露出了对中国能否成功保护奥运新媒体版权的担忧。如今,北京奥运已完美落幕。8月25日,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海因?维尔布鲁根在会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时,代表国际奥委会对中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出色的反盗版工作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基础,也为全球奥运反盗版工作树立了榜样。同样,在奥运新媒体版权的保护上,北京奥运会新媒体转播商--央视网总裁汪文斌在"2008北京奥运网络媒体效果研究报告"发布会上也自豪地表示,中国几乎在奥运比赛期间实现了"零盗版",国际奥委会的自动监控系统表明,90%以上的非法转播都发生在境外发达国家,发生在中国的侵权行为都得到了迅速、有效的制止。此次奥运盛会,我国不仅在传统媒体的版权保护上,而且在新媒体的版权保护上都显示了强大力量,获得了巨大成功。
重拳出击,保护奥运新媒体版权
法律体系较为完备。自2001年7月13日北京奥运申办成功以来,我国版权立法工作的步伐明显加快。7年时间不仅完成了"一法三条例"的修订工作,而且还新颁布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先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此外,我国还专门针对奥运版权制定了相关条例规章以及一些相应通知。通过努力,我国版权的立法水平发生了质的飞跃,达到了国际水平,使得北京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具备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执法保障强大有力。为维护奥运版权,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执法组织--"奥运反盗版工作组",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处置得力,成效显著。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专门制定了《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全国互联网24小时监控。此外,国家版权局还与国际奥委会、北京奥组委与央视国际共同建立了联席工作制度和专项联络员制度。一整套快速有效执法机制的建立,使得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活动进入程序化、制度化的稳定高效的运作状态,使得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展开。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申奥成功后,相关部门成立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办公室"。打击各种网络侵权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涉奥的侵权案例,成效显著,仅2007年就查处了1000多个案子。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关部门一方面从其它相关部门和地方版权管理部门抽调人员来充实奥运版权执法队伍,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论坛、办培训班的方式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努力提高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执法水平,加大处罚力度。
守法环境良好。2006年9月18日笔者以"新媒体版权"为关键词分别在中国知网和百度上进行搜索,前者的搜索结果为零,后者的搜索结果10,700篇,而且绝大部分搜索结果为无效信息。相隔两年,2008年9月22日笔者以同样的关键词进行搜索,中国知网的搜索结果仍为零,但百度的搜索结果为6,850,000篇,是2006年搜索结果640倍。这表明"新媒体版权"虽然在学界还没有对其展开专门的深度研究,但已被官方、业界和媒体所认可。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奥运会前后对"新媒体版权"的大力宣传功不可没。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宣传,已有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对新媒体领域的版权保护持肯定态度。以网民对2008年6月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禁播令"(禁止个人上传奥运赛事视频、图片)的反应为例,据《电脑报》官方网站2008年6月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有60%的网民对"禁播令"出台持肯定态度,其中有24%的网民支持"禁播令",36%的网民对"禁播令"表示理解。
随着版权保护宣传力度的加大和新媒体市场的逐步规范,在新媒体行业内也逐步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新媒体产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打击侵权、维护正版,新媒体企业个体要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样需要以正版安身立命。正是在这种观念的作用下,奥运期间,国内众多新媒体机构高调合力亮出保护新媒体版权的态度。在2008年5月举办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论坛上,包括人民网、新华网等在内的100余家行业单位共同签署了《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北京宣言》。2008年8月5日,央视网更是与上海文广、搜狐、新浪、腾讯、网易、酷6网、ppstream、Uusee、pplive9家互联网企业结成了同盟,联合组建了"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行动小组"。
经验与启示
从本次奥运会新媒体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来看,有三大启示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