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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丢人还是可爱?

2008/12/22/15:13 来源:南方日报

    山寨源于草根追求豪奢欲望

    山寨为何毁誉参半?所谓的山寨文化能否成气候?也许这与人们对山寨的欲望源头有关。

    杰姆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这本书中,曾经讲述了卷烟是如何把自己神圣化和性格化的。广告让万宝路香烟变成了和粗犷的西部、强健的男人紧密相关的东西。于是,买烟,就变成了购买一种强健的狂想。

    在专家看来,这种购买“狂想”用于理解人们对山寨的热衷也同样成立。南开大学语文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周志强认为,正版商品以刺激欲望为要义,以高额利润为目的;山寨商品则不必为了刺激欲望而花费成本,然后也是以高额利润为目的。殊途同归,所差者,“山寨”偷去了“正版”刺激欲望的成本而已。“山寨”是“正版”的一种异化形式,或者极端的形式。“山寨文化”里面包含了一种很有趣的快乐:花很少的钱,可以消费掉很大的欲望。山寨之妙处,正在于暗中满足人们那些膨胀的消费欲,满足这种欲望中豪奢的幻想。

    按照法国哲学家鲍德里亚的逻辑,今天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符号经济。人们去吃汉堡包,可是从来没有真正吃到过汉堡包;因为,真正的汉堡包只存在于美丽绝伦的广告画中,那种青翠与淡黄相间的亮丽汉堡包,只能作为一种恒久而又延迟的欲望存在。

    据此分析,山寨无异于画饼充饥,如此蔓延,虚拟的泡沫迟早打破美好的幻想,露出残酷的现实。周志强指出,山寨之泛滥,副作用是带来了纯粹的物之悦,核心作用还是落到狂热而无序地使用资本、博取利润的冲动上面。山寨或者不可无,因为打破大型资本的文化统治,它还是有效的;但是,山寨不可成为一种文化,因为我们终究不能只是以豪奢与尊贵为享受,而是要寻求另一种生存的意义。

    辩证看山寨可憎也可爱

    那应如何看待山寨?是丢人,还是可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的看法则颇为辩证——山寨应区别对待,一种是诸如山寨手机、山寨广告明星等商业、产品性质,是打了一个擦边球钻了法律的空子。但不是自主创新,没有自己的品牌以及核心技术,实质上它采用了别人的核心技术,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不好支持。另一种就是“山寨文化”,山寨文化说到底是民间文化、草根文化,也是我们人类历史文化的祖先,历史上的文化大多是来自民间的。是民间思想意识与主流文化不相适应而产生的。山寨文化其实是一种亚文化,叫副文化,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但并不必然表现为反文化(anti-culture),反倒是主流文化的补充形式。对这种文化不必大惊小怪。“但是,作为山寨文化要有一个原则,要有一个界限,不要把这种副文化形态当文化形态,那就麻烦了。”

    “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教授指出。

    尽管如此,山寨的积极一面不应抹杀。“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李宗桂认为,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李宗桂甚至把这种思考上升到社会体制的角度。“山寨文化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不够完善国家的一种必然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是属于体制外的文化。在政府管制体制中,山寨文化没有存在的空间。要生存,要发展,就只有在体制外空间,只能在体制外循环。但正是这种体制外发展的现象,客观上刺激、纠正着体制内机制的健全,客观上促使体制内行业对于自己的服务素质、利润(有时甚至是暴利)空间的反省。”

    网友论山寨

    网友paepc:也许对追求时尚的人来说是好事,但对产业界绝对不是好事。

    网友爱死必杀:山寨的东西总是有剽窃盗版嫌疑,过分地拔高“山寨文化”会不利于我国的自主创新,国内真正的品牌也会被这些冒牌的山寨产品淹没,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

    网友liaoshen:应该承认有些山寨产品的确能给某些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价值,但是总体来说,山寨文化的泛滥与其说是对草根创新精神的标榜和昭彰,不如说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讽刺。

    四川在线网友:假如所谓的主流文化是大餐,天天吃,但总也有吃腻的时候,对此,这个时候作为小菜的山寨版文化产品端出来,未尝不是一盘刺激我们食欲的好佐料、好配菜。

    红网网友:山寨版的明星,那肯定是供大家娱乐了,自己看到的话也觉得挺逗的,为我们的生活也增添了很多乐趣。我个人觉得只要无伤大雅,跟道德不冲突跟法律不冲突这些都是可以的。

    网友张丽:涉及侵权、逃税的“山寨”产品被整顿清理,但这也恰恰说明这块市场空间尚未有人占领,这里面的利润没有被挖掘。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从这里入手不是挺好吗?真心希望所有的正规厂商好好动动脑子,丰富产品线,别逼着消费者只能去“山寨”。

    网友一直走着:山寨现象的盛行应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因为它的存在必有它的合理性,“山寨”文化、“山寨”产品才会大行其道,才会成为公众的时尚追求。因而我们不必惊慌失措,对待“山寨现象”不应一味封杀,而应以包容的心态对待之,让其接受正常的市场竞争,由市场优胜劣汰来判决,看谁能够“笑”到最后,这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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