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誉为“第五媒体”,手机广告这股新力量在外国逐渐成形,然而在大马,手机广告仍处于“摇篮期”,因为许多商家仍采取观望态度。这与手机的附加价值服务(VAS)需要额外付费有关,许多用户都不愿付费购买该些附加服务。
但手机广告逐渐受到垂青的原因是:首先,手机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目前的手机都像一部小型的个人电脑。
另外,相比其它媒体,渗透率极高的手机广告是一个低成本及私人性质极高的媒体,非常适合许多初创业者使用。
国际研究机构英佛玛(Informa)预测,到2011年,全球手机广告额将上升到114亿美元(约376亿令吉),但有些科研机构则认为起码可以达到200亿美元(约660亿令吉)。
专家也预测,手机广告在未来不仅能超越网络,还会把电视、广播、报刊和户外广告牌“四大支柱”冲击得摇摇欲坠。
全球的手机数量远大于电脑数量,据eMarketer调查显示,手机对电视的比例是2:1,手机对网际网络是3:1及手机对电脑是4:1。
MNC无线(MNC,0103,大马自动报价市场)总执行长李诗颖在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指出,虽然手机广告目前在大马仍属萌芽阶段,比起其它媒体,手机广告是可以更精准的把资讯传达予消费者。
手机用户在注册时,都会填写其年龄、性别、每户收入、住址及教育程度等资料,这对于广告商来说,是非常宝贵的资讯。
“更好的是,广告商可以选择什么时段发送短讯,例如一些购物折扣礼券的短讯广告如果选择在拜五或周末传送是特别有效的,这也是电视或电台广告无法做到的。”
她说,从全球首个手机网络于26年前运营开始,截至今年6月为止,目前全球手机用户总量已达33亿户,相当于全球66亿总人口的50%,比起其它媒体如电视、电台或个人电脑来说,这可说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数目。
她补充,英国移动营运商在一项英国对于20岁以下1500名青少年的调查指出,82%的青少年愿意以收看广告以换取通话时间。*注一
看广告换通话时间
收看广告以换取通话时间在本地仍未实行,但她透露,“在不久的将来,将有一家知名的企业将进军该市场。”
在大马市场来说,目前,手机广告可分为5大类,包括短讯/多媒体信息服务(MMS)、搜寻、广告看板(BannerAds)、内容/电信增值业务(VAS)及录影。
她继续说,宣传内容主要是把短讯衔接至公司网站、资讯包含电话号码,以让消费者拨电至广告公司、竞赛、调查、折扣礼券等。
她说,一些大企业如可口可乐、雅虎、微软等都希望以最流行的媒介使用方式来接触它的顾客群,移动电话是私人性质极高的装置,能达到广告的有效投放,这也是大企业以此作为与消费者接触的平台的主要原因。
至于初创业者又可以如何运用手机短讯扩展业务呢?李诗颖说,一些小型业者如牙医或车厂老板,都可以利用短讯提醒客户,如定期检查牙齿或检查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