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河南郑州市民政局获悉,11月1日起,该市将对全市婚介机构的婚介广告实行审查制度,对发布广告的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发布涉外婚姻介绍广告;禁止发布交友、陪游、求子、收养、俊男、靓女、大款、富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