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用对于这句广告语,附近市民则发表了不同看法。
“这个鸭脖子广告做得好啊,又暧昧又勇敢。”路过的一齐姓女孩称。
“瞎啃啥啊,不嫌丢人,哪有这样做广告的。”一在附近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则有不同看法。
对此,郑州大学广告系教师史历峰说,“爱我就啃我吧!”这类广告词属于性感表现式广告,在国外是常见的广告形式。但国内商家采用这种形式做广告需要考虑到国内的实际情况,“这类广告在国内很容易引发争议。”
河南新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苏铭认为,这类广告词不是商标,没有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可以使用的。“商家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吸引眼球,打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