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的价值及其挖掘方向
互联网的技术不断升级,消费者的沟通形式不断更新,但是网络广告的价值是否像传统广告那么确实可抓?是不是效果真的那么好?这里我跟大家分享这个问题。
传统广告的一个结论
从广告的角度来讲,从整个传播过程看,每一次要达到的行为只不过是对终极目标的拆分和实现,其价值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其实这来自广告主对自己的目的而做的评估,包括品牌的建立、信息的告知、活动的拉动、知名度、忠诚度等,积累下来最终与客户做对比,之后才知道广告的有效程度。对互联网来说,是一样的道理。
不同的媒介平台满足广告主各种不同的需求,以及不同阶段的需求。媒介人员将不同的媒体组合计划提交给广告主时,总是希望满足客户全面的需求。其实看传统媒体,电视、杂志、户外包括互联网,他们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各自的价值非常清晰和准确地指向客户的一类或几类需求特点。在传统媒体基础上可以得出结论:不同广告主对媒体价值的看待是有差异的,广告主眼里的媒体价值反映出广告主在不同市场阶段的不同需求。简言之,最大的媒体并不一定适合所有广告主,最小的媒体并非一无是处。
不过,结合广告主的推广方向看,其实各种传统媒体的价值并不很强,互联网反而是在这方面相当强的一个。
互联网广告在不同领域可以帮广告主做的事情更多,更全面一些。
举两个例子:早些年飞机不是主要交通工具,大家坐火车时经常看到,企业把所有铁路主干线两边的民房刷成广告,而在很短时间内成为行业领先者。不过,换个角度这样的媒体对很多大客户或不同客户来讲,是没有价值的,比如宝马的广告。广告策略是针对某一项功能把很具象的描述送到潜在客户那里,从广告主的角度看这种广告也很有效。从传统角度看,这两个媒体平台都不是主流的媒体平台,但是针对合适的广告主发挥出来的效果完全不同,相互结合却是对客户最终目的极大的满足。
对一个专业而负责任的广告代理公司来看,广告主不同的需求最终决定了媒体平台价值的巨大差异,大小媒体各有好处。我们对比晚报和CCTV1,由于不同广告主在不同市场阶段的需求不同,我们可以说它们的价值是一样的。有时甚至可以说一份晚报比CCTV1的价值还要大。
新媒体的广告价值
下面我们看新广告的新价值。由于互联网每天都有新东西出来,国内外很难找到经典的教材,所以我们面临的课题是真正找到互联网的广告价值所在是什么。
这里有一些数据,早些年的互联网调查发现,互联网作为工作的第一工具,超过80%的人浏览新闻,查EMAIL.可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内容的提供,发现出现很多辅项。一个巨大变化是:互联网已经变成了超出工作之外的最大生活娱乐的手段。2005年在西藏,在那儿上网1小时才两块钱。就是说,如果最便宜的娱乐方式就是上网,在网络上可以找到喜欢的音乐,看喜欢的节目,可以去聊天等。其实互联网已经距离我们很近,尤其很多年轻人,一两块钱的花费是很实在的。
互联网是迄今为止我们所面对的最复杂、最丰富的媒体平台,面对它我们似乎无从下手。
是不是只有首页的通栏效果就会很好?是不是面向所有的广告主和传播目的?回答是很明显的。
目前,如何对诸多形式进行把控,以及帮广告主取得效果是我们真正要面对的问题。网站媒体、新技术广告公司、广告代理等等,没有广告主全面的支持发展是很困难的。
罗列一下可以发现,在传统广告形式下我们做的绝大部分事情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完成,包括难度很大的品牌建设问题、文化传播问题等都可以做到。比如最简单的告知问题,在中国电视的覆盖是最完善的,不过我一直很质疑电视受众的质量问题。互联网广告已经有一亿多人,虽是小众人群,但是质量很好。网民教育程度是初中以上,高中最多,45岁以下,而这些人在中国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占据主流。消费的主力军是消费的导向群体,因此如果广大广告主能抓住这一亿网民受众,可能比抓八个亿的电视受众来得更有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