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说来,其发展的几大变数包括:
一、商业模式。不仅是具体的商业前景尚难估计,就连手机广告应该采取怎样的商业模式,目前业界似乎也还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如3G门户网和明基达成的手机广告第一单采用的是在其WAP门户首页上设置一个链接,通过链接将用户引导入明基的产品介绍专区。显然,这种模式很大程度上还是在向互联网广告看齐,利用手机门户的免费内容来创造用户流量并提升点击率,追求的依然是“眼球效应”。
二、用户接受度。无论采取哪种广告模式,目前涉足手机广告行业的几家厂商都将面临的一个挑战是,用户愿意在自己的手机上看到广告遍地的情况吗?其实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目前消费者的接受程度都还有待观察,即使是相对成熟的互联网广告领域,用户尚且千方百计地防止在浏览内容时被广告所骚扰,何况是在已经饱受垃圾短信、诈骗短信之苦的手机上呢?这个过程会有多长,分众传媒江南春预计至少需要1~2年才能见出分晓。
三、3G应用与普及。中国的手机收费高,用手机上网更加昂贵,这决定了手机上网在中国难以普及。业内人士认为,要发展中国的手机广告业务,首先要解决3G在中国的应用与普及问题。中国的手机广告的前途应该在3G。随着3G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人们能够通过手机宽带上网,手机成为互联网的延伸,手机将不再只是通讯工具。
四、技术障碍。技术也是一个障碍,有的用户会担心广告占有了手机的内存而回避。另外以短信形式发送的广告,往往会引起消费者担心,当作垃圾邮件和病毒而被屏蔽或删除。广典传媒认为,如果技术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可能会伤害服务商品牌形象。
一份来自InformaTelecoms&Media市场调研公司的报告显示,全球手机广告收入将于2011年达到113.5亿美元,而2006年的手机广告收入则预计为8.71亿美元。在短期内,手机广告收入的绝大部分将来源于文本短信和多媒体短信服务。预计在去年8.71亿美元的手机广告收入中,72%由短信类广告产生。但是到2011年,短信类广告在总收入中所占份额将降至24%,丧失的份额由手机电视类广告以及WAP类广告获得。其中,标语式、搜索式等WAP类广告收入将达到31.3亿美元;手机电视类广告收入将达43.7亿美元,为总收入的38%。
目前,手机电视类广告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例如,丰田汽车就在美国推出了一项类似游戏的手机电视广告:在某个手机的特定频道里,用户可进行持续两分钟的赛车游戏。用户普遍把该广告看作游戏内容,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参与游戏的用户数就达到了15万。与此同时,美国虚拟网络运营商VirginMobile也启动了一项活动计划:用户只要收看移动广告,就可获得数分钟免费移动电视、电影的收看时间。相比传统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服务的优势在于,手机用户会比电视用户更有耐心看完广告并被广告影响。例如,手机用户在收看完某品牌比萨的广告之后,就顺便打了一个订购电话,省却了再寻找手机或其他通话工具的环节,这恰巧表明了手机广告所具有的天然的载体优势。
据了解,广典传媒作为国内优秀的互动内容和服务提供商,将成为该领域的第一个“吃螃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