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截留报社135万余元广告费,中国服饰报社原常务副总编俞荣民近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44岁的俞荣民在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间担任中国服饰报社常务副总编,负责分管广告业务和采编工作。在此期间其利用手中职权,对广告客户谎称其名下的北京宝藏广告有限公司是中国服饰报社的广告代理公司,要求客户将135万余元广告费打入宝藏公司账户截留。
俞荣民在将中国服饰报应收的广告费私自截留后,向报社广告部谎称有的广告费计入采编部门栏目的收入,或谎称某广告是赠送客户的,不用收取广告费等。其中,120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挥霍。去年2月至4月,俞荣民先后退出赃款4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俞荣民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为此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