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1994年的“辛普森杀妻疑案”,在全美家喻户晓。该案的控方证据本来比较充分,但因辩方抓住了微小“瑕疵”,并大力渲染指责种族歧视与偏见,最终令陪审团做出了辛普森无罪的裁定。此事曾引发了关于美国司法公正性的广泛争议。12年后,“新闻公司”与福克斯电视台又要“冷饭热炒”,居然让辛普森在新书中“假设”杀妻过程,重现血淋淋的凶杀场景,究竟意欲何为?
棒球明星、血腥凶杀、种族歧视、轰动案件,如此多“卖点”集于一身,出版社与电视台想必觉得,没有比这再好的“怀旧题材”了。但是,此举无疑也抛弃了媒体正义、客观的职业底线,挑战了社会道德与人性固有的向善观念,完全出于炒作猎奇,一副见钱眼开的嘴脸,招致美国舆论猛烈抨击,引发公愤,在所难免!
在一些人看来,大洋彼岸的“媒体丑事”似乎只是茶饭一乐。可由此及彼,如今国内的某些媒体又怎么样呢?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传媒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国内各类新媒体如雨后春笋。在市场不断繁荣的同时,媒体业竞争也越发激烈。为吸引眼球拉广告,提高发行与收视率,挖掘“猛料”、追求“爆炸性”,对不少媒体已是司空见惯;各种低俗“擦边球”、隐私猎奇,则被某些人视为“致胜法宝”;更有甚者,不惜完全捏造假新闻,故意挑起事端官司,赤裸裸进行自我炒作。人民网做过一项“你眼中的媒体”的调查,有36%的被调查者表示,对中国新闻道德现状“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有70%的人认为记者最应该提高的是“职业道德水平”。事实上,媒体产业化过程中的无序竞争、一味争名逐利、缺乏自律规范,已导致媒体公信力下降,“无冕之王”记者也遭遇到了信任危机。
对此,有媒体业者称,某些做法也是“迫于无奈”;如今是“娱乐大众”的时代,越“俗”才越受欢迎,它们是在“顺应市场”。可实际上呢,传播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从来都不是单向性的,品味与倡导一直也是相互影响作用的。在任何意识形态下,社会都会有公认的道德底线、具有共同的价值与人性观,公众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必须、也只能遵循这种主流意识趋向。对正处于社会转型、物质大发展的中国而言,精神文明的建设与完善更显得尤为重要。以先进的文化感染人,以先进的思想激发人,以先进的典型鼓舞人,这是如今中国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在迎合需求、启发引导之间,如何协调把握,平衡关系,不仅考验着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更能映衬出人性的真善美丑。
美国传媒大腕普利策曾经说过:“只有最高的理想、兢兢业业的正当行为、对所涉及的问题具备正确的知识以及真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使得报纸不屈从于商业利益,不寻求自私的目的,不反对公众的福利”。面对“辛普森题材”,美国公众表现出的一致“保守”,舆论对唯利是图行径的一致谴责,不知会令那些喜欢打“市场至上”、“运作自由”旗号者作何感想。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奉劝一些人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闹不好,落个“臭名远扬”也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