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长假过后,便进入有关旅游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高峰期。“十一”长假将至,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参加旅行团的消费者,出游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思慎行,以免掉入一些不法旅行社精心设置的消费陷阱。
一是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长假期间,外出人数迅速增多,交通繁忙拥挤。旅游区游客过多,住宿、饮食、游览都会受到影响。消费者不要盲目选择“热门”线路,以免影响旅游质量。
二是慎重选择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有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前了解游玩线路交通、景点门票价格等情况,不要盲目相信廉价的旅游广告,低价背后往往有景点缩水、时间缩水、服务质量缩水、自费项目多等陷阱。
三是签订完整详细的书面合同。消费者应签订旅游合同,将明细的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购物次数以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等用书面方式确定。交付费用时,一定要旅行社出具正式发票。另外,消费者还应签订保险合同。
四是定点购物要当心。消费者在导游组织下集中到某个指定地点购物时,不盲目消费,防止购买到价高质次的物品。对景区内及路边小店的土特产、纪念品也要慎买,购物时一定索要购物凭证。
此外,自助游、自驾游的消费者出行前要做好充足的出行准备。旅游时尽量不要选择深山、丛林、偏远地区的线路。外出交通、购物、就餐时,消费者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露富”,避免携带大量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