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杭州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在当前房地产交易形式出现变化之际,面对房地产这类大额消费时更要多留神。 切勿轻信房地产商广告,应眼见为实
房地产商的宣传广告都是宣传自己产品最好的方面,并且含有夸大的成份,如某房地产公司在楼盘宣传广告中将该楼盘说成是“对高端居住需求不同层次的精神满足,既有为三口之家度身定制的顶级公寓,也有满足三代同堂需求的空中别墅”。
按国土资源部的解释,别墅是指“独门独户独院,占地面积相当大,容积率非常低的住宅”。广告中所谓的“顶级公寓”﹑“空中别墅”纯粹是夸大其词,经不起推敲的普通住宅区。
在广告上提供的图片也有大量虚构成份。房地产商为了逃避责任,往往用很小的字在报刊边上注出,“本广告图文仅供参考,不做合同附件”、“电脑合成示意图”、“本广告所有承诺以合同文本及附件为准,所有图片均为样板房实景照,效果图仅供参考”等等字样。
因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前,要对楼盘的地盘认真调查,最好到实地查看,看周边环境,看配套生活设施,看交通道路,切莫轻信广告纸上谈兵。
不可轻信宣传资料,要理性分析
一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消费者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知识不大了解的弱点,在商品房销售的主要环节上制造陷阱。
在宣传环节上会有作假成份。在语言表述和图表显示上,缩短商品房与市中心的实际距离。如某房产商开发的楼盘实际在望江门靠近铁路一侧之外的位置,却在广告中称“距西湖仅次于1000米”等等。绿化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宣传也会夸大其词。如某房产在广告中称“坐拥钱塘江岸,户型面江,100%一线江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