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文的上述假定成立,根本就没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或者在制定这个规划的过程中没有保障户外广告公司的权利,而这个所谓的清理整顿工作,就会很自然地给那些被责令限期拆除“单立柱”设施的公司一种感觉——政府不讲道理!不同城市的清理整顿工作,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视。
1.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先后之别
在调研的过程中,也发现政府行政管理的诸多难处,之所以出现“过多、混乱和形象差”的问题,与“当初在缺少规划条件下的行政审批有很大的关系”。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作为户外广告业界的同仁们必须正视!
问题归问题,事实摆在了政府的面前,关键是看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一是有些户外广告设施必须要拆除,有些可以不拆除,但是“拆与留难于平衡”,这是难处之一。也许这是“对广告牌一刀切全拆的原因”。很显然,客观存在的问题比较复杂,但是却采取了相对简单的处理办法。我们可以试想这样一个问题:按照清理整顿的规定,在某个地方某个“单立柱”被强制拆除,如果在后来进行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中,又允许在该地方设置类似的户外广告设施,那么会给该广告公司和社会公众什么感觉?如果仔细想起来,这种感觉是很可怕的感觉,政府究竟想做什么?!
将问题分析到这儿,我们也就不难发现,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存在着哪个在先,哪个在后的问题。如果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按照上述法定程序进行编制,以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地征求行业协会、广告经营者的意见,充分地保障户外广告公司等必要参与人合法权利以后,针对违反该规划非法设置“单立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强制拆除措施,以保障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顺利进展,难道还会产生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吗?管理者与经营者的矛盾还会如此的尖锐吗?
2.清理整顿与设置规划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
对户外广告市场的清理整顿的目的是什么,与城市规划当中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哪一个工作应当做在前面,哪一个工作应当是其他工作的前提基础等这些问题,是摆在政府面前必要回答的。如果将必要的先后顺序颠倒了,有没有考虑过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本文相信如果真正地对上述问题做了深入地论证,并充分地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后,应当可以有效地避免很多矛盾的发生。这样的工作才是真正地依法行政,这样的工作才能真正地保障持续有效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