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规划的持续性与严肃性,法律还会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一经批准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定程序进行调整。这些内容既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很显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科学性和持续性,是户外广告行业最为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户外广告总量,户外广告的区域分布和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要求等等内容,都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应当有充分的根据,让社会各界相信将来被执行的规划方案是科学的是有利于持续性发展的。而不仅仅是简单地以几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一下意见而已。
当然面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好事情,但这是不够的,还远远不够。要公布的不仅仅是规划方案本身,还要对方案有全面和细致地说明,包括论证的数据与参考的依据,论证的根据等。很显然这是政府的责任。然而,这个可问责政府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需要我们户外广告业界人士推动!对于户外广告的从业人员来讲,设置规划必须是明确、全面、可操作和相对稳定的,所以,对于业界人士来讲推动这件事情,与公与私都是有利的。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户外广告行业来讲,这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不论是将来企业的发展环境,还是对于提升其社会地位、提高话语权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要积极行动起来,有效和全面地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充分地表达和体现行业的需求和愿望。这里所讲的需求和愿望应当是带有普适性的,应当是行业性的和战略性的。
对城市设置规划的理解、适用和全面地贯彻执行,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有一个过程,包括适应的过程。有远见的户外广告企业应当在积极地参与规划制定的同时,着手研究设置规划的实施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与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保持一致的同时,抢占先机谋求最大程度预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除此以外,还要及时地调整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与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保持一致。这一系列的工作,行业协会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包括引导和规范标准的起草与制定工作等。
2.清理整顿的政府行为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