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的整套反垄断法,是经济无知和冲动的大杂烩。”
——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艾伦·格林斯潘,1967年
“无论是法官还是立法者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断定一个企业到底是推动了竞争还是抑制了竞争。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1996年
“多年来,我对反垄断法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刚入行的时候,作为一个竞争的支持者,我非常支持反垄断法,我认为政府能够通过实施反垄断法来推动竞争。但多年的观察告诉我,反垄断法的实施并没有推动竞争,反而抑制了竞争,因为官僚总舍不得放弃调控的大权。我得出结论,反垄断法的害处远远大于好处,所以最好干脆废除它。”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1998年
“反垄断法本来是用来对付垄断者‘高价格、低质量’的行为的,但是现在情况恰恰相反,消费者前所未有地享受着不断降低的价格、以及不断提高的质量。一些竞争对手,日子越来越难过,便转而向政府寻求行政帮助。最近政府几宗针对微软、英特尔、Visa与万事达卡的反垄断诉讼,始作俑者都不是消费者,而是被告企业的竞争对手。这个现象令人忧虑。自由竞争才是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呼吁有关当局撤消那些证据不足的反垄断起诉。”
——240位经济学家给总统的公开信,1999年
“我赞成竞争,所以从来不反对以竞争的方法去争取垄断。微软官司的法官公布他的见解后,好些人大声拍掌,尤其是那些曾经与微软竞争的败军之将。我认为这些人不明白市场,不明白竞争,更不明白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怎样的一回事。说来不容易相信: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完全没有法律的,永远都是武断,很有点乱来。”
——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张五常 ,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