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市场上,有的商品,包括有形的物质商品和无形的服务商品,确实需要卖主大声吆喝才能顺利销售。当然,在现代社会,这吆喝已经进化为各种形式的广告了。经济学家们称这类商品为广告推动(Ad Driving)型商品。 现在医疗服务可以进入市场,以商品形式提供给消费者。至于哪类医疗服务,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进入市场以商品形式提供给消费者,是目前各界人士正讨论的热门话题。笔者在此无意参加这个讨论,只谈谈对医疗服务广告问题的看法。
既然医疗服务可以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允许提供这种商品的人吆喝自己的商品,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其实不然。可以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的东西,卖者不一定都是可以吆喝的。例如,烟厂可以出售香烟,但不可以做广告。据笔者所知,香港的律师可以按小时计价出售自己的服务,但也是不能为自己的服务做广告的。
为医疗服务这种特殊商品做广告,对卖方,即医院经营者自然有利,否则没有医院会去做广告;对消费者,即需要投医问药的患者,也有一定用处,可以了解患了什么病,到哪里去求医。但是,医疗服务这种特殊商品是否也应该像电器、饮料、快餐、内衣裤之类一样,在大街上竖牌子做广告?确实值得商榷。
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初衷,应该是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通过市场上的价格信号,寻求合理的供需平衡点,从而实现效率较佳的资源配置,谋取投资者和消费者共同的福祉。在目前医疗服务资源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出现普遍看病难的情况下,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医疗服务,有助于缓解看病难。投资医疗服务的资金理应得到正常的回报,但是,把医疗服务当作生财之道,靠大做广告招徕生意,谁也知道这广告成本最终是要患者承担,这有违利用市场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初衷。
中国自古就有“悬壶济世”之说,现代西方社会中的医疗事业既有商业性的一面,又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面。满街的医院广告,让人有“白衣天使”们的圣殿蒙上了一层铜臭之感。私人资本投入医疗事业应该得到合理回报,患疑难杂症的患者也需投医问药信息,怎么办?笔者觉得,应该尽快健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非急症患者先在基层医疗单位就疹。基层医疗机构无能力诊治的,由那里的专业医务人员介绍到相关的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诊治。因此,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广告只适宜刊载在供专业医务工作者阅读的媒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