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另类广告仅靠舆论监督谴责还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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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5年11月1日11时29分 信息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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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以经营湖南菜为主的饭店竟堂而皇之地打出了举办“土匪节”的巨幅广告,目前,这个广告因涉嫌违反《广告法》,已被责令撤下。28日上午,在长春市南关区全安广场附近,一家饭店门前挂着一条长约三米、宽五米的巨幅户外广告,广告条幅上清晰地写着“湘西土匪节”、“特价湘西土匪菜”等字样,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走进店内,从星期一到星期日的数张“土匪菜单”悬挂在一楼大厅的显眼位置,什么“土匪猪肝”、“土匪蘑菇肉”等,而一道“土匪大团圆”的菜肴更让人匪夷所思。
虽然有关部门责令撤下“土匪”广告,并且表示要处罚该饭店,但是笔者认为,该饭店似乎并不吃亏。他们追求标新立异,策划土匪节的广告创意,吸引了消费者的眼球,为自己制造看点、免费宣传效果已经达到了,饭店的知名度迅速扩大了,笔者不能不“佩服”商家的“精明”之处。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近来媒体报道的一些另类经营行为泛滥的例子。如,杭州某理发店承诺搞半跪与裸奔服务,郑州一些商店冠以“他奶奶个熊”的粗俗店名,贵阳某医院打出谁搞大了蒙娜丽莎肚子的广告,等等。尽管他们的另类宣传方式哗众取宠且庸俗不堪,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习俗、社会道德观念格格不入,让人心里感到别扭,引起了公众的非议与反感。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他们借公众、借媒体炒作自己,为自己制造出了人气和知名度。实际上成了另类经营行为的受益者。
这些经营者明明知道另类广告行为容易招来非议,而且是违规行为,但是他们为什么乐此不疲,明知故犯呢?笔者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我们目前对这种另类行为的PK,尚停留在道德舆论谴责的层面。尽管另类广告被叫停了、撤下了,但是执法处理力度显然还不够。对其违规行为的处罚还远远小于另类行为带来的旺盛人气和滚滚财源。
诚然,现代社会需要优质服务、需要一定的促销手段,但是决不需要这类有损道德规范的无聊创意。笔者认为,要遏制这类无聊广告行为一再上演,除了对其进行道德舆论谴责,让他们趁早收起可笑的经营噱头,在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外,有关部门更要从法规制度的层面加大处理的力度,加重其违规成本,让另类经营者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敢也不愿炮制另类经营行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土匪”广告还会以新的形式继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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